一、起草背景
根据《滁州市2023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巩固年实施方案》(滁水农函〔2023〕17号)文件要求,制定《南谯区2023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巩固年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二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、市、区决策部署,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,进一步巩固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,实现“以城带乡、以工补农、城乡统筹、供水一体”,聚焦民生福祉,着力做强乡村产业,为全力打造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供水保障。
三、文件起草过程
为起草好我区《方案》,起草单位南谯区水利局安排专人负责,以《滁州市2023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巩固年实施方案》(滁水农函〔2023〕17号)文件为主要依据,结合我区实际,在2023年3月份启动编制工作,形成《方案》初稿,经审核后发布。
四、工作目标
以切实开展好“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年”各项工作为目标,全面提升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,推动我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。
五、主要内容
《方案》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不动摇,主要围绕供水管网铺设改造,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,标准化水厂建设项目,水质提升专项行动,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,强化举措,狠抓推进。一是年底前完成南谯农村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,计划实施官网铺设及改造100km以上,解决官网老化,降低漏损率,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。二是对中央和区级维养资金的落实,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。三是明确“设施良好、管理规范、供水达标、水价合理、运行可靠”作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着力点,并按照水利部、省、市《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制定了时间节点目标任务。四是全面实行农村自来水水质“三检制”,确保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%。五是对健全供水问题清零机制制定了实施办法。力争把问题发现在基层,解决在基层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六、保障措施
《方案》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。明确以主要领导为首,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。方案实施有序推进,目标任务顺利完成。二是强化工作配合,高效推进。明确区人民政府为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,明确相关部门在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,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实施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任务完成。《方案》明确了监督方式。即通过不定期会议及区效能办督查,同时,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,确保任务完成。
七、咨询渠道
咨询单位:南谯区水利局
解读人: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张林
咨询电话:0550-3910169。